营口市站前区消防救援大队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站前区“一队一站”建设实际,站前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人(其中:灭火员5人、驾驶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男性,灭火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驾驶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三)热爱消防职业,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品行良好;
(四)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五)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应聘驾驶员岗位,应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2年,且驾驶技能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驾龄满2年且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七)具有辽宁户籍或辽宁常住人口;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正在调查的;
(五)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六)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工作地点
站前区消防救援大队——营口市站前区港南街17号(根据执勤需要进行队站调整)。
四、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上5休2,重要安保任务时需要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给予适当补休。
五、薪资待遇
应聘者被招用后,双方签订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其中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转正后工资分别:担任灭火和救援工作的消防员每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消防车驾驶员每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单位为队员缴纳“五险一金”。在岗工作期间单位统一发放制式服装,提供住宿和伙食保障,单位每年统一组织体检,入职满1年后享有年休假。
六、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投递个人报名资料。
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 点:站前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张队长 刘女士
电 话: 18840706067 13804176886 0417-2639119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近12个月的个人征信报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无犯罪证明(属地派出所开具)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中及同等学历的还需提供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证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本人所提供所有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现实表现和违法犯罪情况,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四)考核程序。
1.体能(技能)测试:现场组织考核,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科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单科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总分为四个科目的平均分。(体测标准见附件1)其中,报名消防车驾驶员的还需现场对驾驶技能进行测试,具体科目为:倒桩移库、坡道定点停车及起步、单边桥、侧方位停车、通过连续障碍、路面驾驶。(驾驶测试标准见附件2)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战斗员按“体能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驾驶员按“体能测试成绩×20% +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
3.心理测试:通过面试和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测评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体检:报名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需求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岗前培训:对拟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体技能训练、队列训练和业务培训。对于在培训期间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将予以淘汰。
(六)签订合同:应聘人员考核合格后,由站前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岗位需求统一分配到相应的消防队站工作。
七、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由站前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招聘人员的入职培训、管理教育、训练备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应聘者被招用后,双方签订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其中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及本人履职情况由大队决定是否续签;
(三)如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用工形式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接续工作;
(四)招录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战备制度。大队负责对招聘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录用人员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的,大队负责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
(五)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该在拟录用公示后,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在报名、考核、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三)参加报名成功的考生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站前区政府官网,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影响考试录用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岗前培训期间无假期,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任用岗位。
(五)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技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等,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能技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营口市站前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2月5日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才办 营口市人才中心 辽ICP备05009469号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