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宁省营口市持中公证处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辽宁省营口市持中公证处
二、招聘岗位要求:
1、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由辽宁省营口市持中公证处统一进行管理,择优录取。具体工作岗位及内容为:服务大厅窗口人员5名,工作内容为公证业务咨询及公证档案整理等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人员类型: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同时存在2名(含)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下同)。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报名人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辽宁省营口市持中公证处。
(四)报名电话:0417-6656055。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在各县区就业部门申请);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择优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过面试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营口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待遇条件
工资标准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食堂提供早、午餐。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辽宁省营口市持中公证处所有。
辽宁省营口市持中公证处
2026年3月25日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才办 营口市人才中心 辽ICP备05009469号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