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招聘岗位要求
1、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择优录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人员类型
1、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3、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4、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报名人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报名电话:0417-2990828;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择优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过面试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待遇条件
工资标准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食堂提供早、午餐。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所有。
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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