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营口市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招聘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现就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构注册管理
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注册时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明合法资质(劳务派遣公司另需提供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明确代招岗位信息,且岗位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招聘条件设置
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根据岗位需求合理设置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不得限定性别、民族、年龄等与岗位职责无关的限制性条件。
三、招聘信息审核
遵循“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招聘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线上线下渠道不出现歧视性招聘信息。
四、监督与管理
人力资源市场定期对预订展位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注册资质、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鼓励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或歧视性招聘信息,及时向市场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管理部门将认真核查举报内容,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营口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秩序。
营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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