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门卫保安(公益性岗位)1人,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
2.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7:30-18:30,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二、报名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同时存在2名(含)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下同)。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脱贫劳动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
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
符合上述一种即可。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开始,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营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路28号);
3、报名电话:2857018;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需本市户口)、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彩色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待遇条件
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待遇。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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