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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5-22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门卫保安(公益性岗位)4人,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

2.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7:30-18:30,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5.做好平安保卫及区域巡查工作;

6.对非本单位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7.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保证安全;

8.对门卫室内外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二、报名条件

登记失业人员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7日,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营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在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营口市民生路28号);

3、报名电话:2857018;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需本市户口)、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彩色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待遇条件

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待遇。

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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